2025-03-24
|凯发体育app首页“吹哨人”还是敲诈嫌犯?原董秘将安靠智电拖入财务造假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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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造假争议并未平息★★★,安靠智电近日又被《经济参考报》曝出疑似招标程序违规:招标前已确定使用特定技术★,涉嫌“萝卜招标”;疑似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涉嫌内幕交易★★★。安靠智电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第一财经当时发表的独家报道《安靠智电董秘突然被刑拘曾因市值管理与董事长意见相左》指出,记者彼时了解到,2022年8月26日,黄节根与安靠智电实控人在公司就工作问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方讨论焦点主要涉及安靠智电的市值管理,此后黄节根与家人失联★。

  原董秘与总经理通线年,黄节根对其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事项的处理,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12月24日,证监会出具[2024]3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下称:《复议书》)★★,证监会认为黄节根的举报不属于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不具备利害关系,不具备行政复议主体资格★★;江苏证监局核查仍在进行中,证监会履行了法定职责,无证据表明举报事项需立案或移送。

  黄提到的一个重要信息,2022年8月12日★★★,当时的总经理陈晓凌在与黄的电话沟通中提到,为防止某重大项目延期几年开工,他授意提前确认该项目的收入。他拿着(已提前确认收入的)业绩公告,找书记★★、找市长,以该项目不做会害死上市公司为由,倒逼政府加快此项目施工进度。同时,他还表示货物存放在上市公司仓库里,只需一个送货单★★,让政府签字,让甲方的平台公司签字★,称货物已经暂时存放在上市公司的仓库,还称★★★“我有问题吗?你去举报,你看看证监会能查到我问题吧★★?(摘自黄节根《情况说明》)★★”。

  据公开信息,溧阳检察院指控黄节根存在私自修改与安靠智电签订的《绩效协议》条款行为,并以安靠智电存在财务造假问题,不能保证2022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等相要挟,向该公司提出巨额财产要求。

  第二个,我跟你讲个什么东西★★★,这是我授意的,所以我为什么(授意),对不对?因为融创项目(代指曹山项目)现在受到很大的影响,我怕政府把这个项目(延期)★,他不会不做,(但)他要做延期,是不是慢慢的拖★★,拖到明年干后年干,反正也不说不干★★,那对我的影响就很大的,所以我说的是什么(意思),马上给我公告业绩,拿到这个公告业绩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看我的公告,对吧★★?

  近日,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到黄节根,他表示,对其涉嫌的刑事案件,溧阳公安和检察院经历了长达两年的侦查,以及经历溧阳法院七个月的审判★★★。案件三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其本人对安靠智电2022年半年报出具的不保线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未对任何人构成威胁★。黄节试图自证自己没有触犯敲诈勒索罪名。

  根据2021年6月安靠智电的签约公告,该项目主要服务位于江苏省曹山旅游度假区当中的环球融创曹山未来城。该地原有架空输电线路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入地后释放的土地用于曹山未来城建设。本次项目实施高压架空线路迁改入地★★,GIL迁改项目总长度为5★★★.25公里★,采用220kV 双回GIL线路,后为公司自主研发且具有自主

  对于公司被曝涉嫌内幕交易,许峰进一步指出★★,媒体报道的疑似内幕交易,时间与公司“确认”业绩的时间精准吻合,对内幕交易的嫌疑不能靠上市公司或相关主体澄清不存在内幕交易来认定,这其实已经超出了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能够澄清和认定的职责范围★★★。参考既往相关案例★★,后续不能排除涉案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可能性。

  由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安靠智电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10月28日至29日,以及2025年1月13日,江苏溧阳法院就黄节根案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仍未宣判。

  2024年11月24日,江苏证监局向安靠智电出具《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认定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但对财务造假未予认定。

  一位证券律师分析称,作为前董秘★★,黄节根可能掌握公司内部敏感信息,包括可能的财务问题。如果他利用这些信息威胁公司或个人进行勒索★★★,那么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财务造假,黄节根可能是在揭露内幕,这时候他的行为是否属于合还是敲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证据支持他的指控,是否通过正规渠道举报等;对于上市公司,如果公司本身有财务问题★,公众可能会质疑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权力滥用。此时,法院的审理过程和证据的公开透明就非常重要。

  自2022年8月黄节根被刑拘以来,安靠智电市值已蒸发近四成,股价较则峰值已下跌超过60%凯发体育app首页★★★。这场原高管与上市公司的★“生死对决”,不仅关乎高管个人命运沉浮,更拷问着中国资本市场对财务舞弊的容忍底线。

  《经济观察报》几日前报道黄节根敲诈勒索上市公司案正被江苏溧阳检察院起诉,案件目前仍未宣判。就在此当口★,黄节根开设微信公众号曝光其自2022年来★,多次举报

  2024年6月,《经济参考报》更早前发表一篇名为《合同签约不足两周即确认大额收入★★!安靠智电涉嫌提前确认“标杆项目”收入》的报道,安靠智电2021年6月18日签订5.7亿元合同后★,仅13天内即确认8500万元收入★★,实际施工进度不足30%,涉嫌违反会计准则★。至2024年9月该项目仍未完工,质疑安靠智电通过★“预生产★★”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财报虚增GIL业务收入72.5%★★★。

  事情回溯至两年半前,2022年8月29日,早上7点多★,安靠智电发布公告,称董秘黄节根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时隔两年半后,媒体曝出黄节根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以及黄节根系涉嫌敲诈勒索公司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证监局上述《决定》所涉及的内容,即为黄节根所实名举报的事项。警示函发布后,安靠智电以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的方式,认定2021年多计利润203万,2022年少计761万。但这一金额与安靠智电此前被质疑的数额相去甚远。

  的产品★★★。合同总价5.7亿元。是目前中国内地最长的地下高压GIL输电线路。一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提前确认收入通常属于财务造假行为★★,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比如,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要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才完成交付,但企业在商品尚未安装调试完成★★★,甚至未发出时,就提前确认了收入,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收入确认原则★,属于财务造假★。

  江苏证监局认为,安靠智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时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下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

  第一财经记者联系黄节根★★,其提供证据直指时任安靠智电原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陈晓凌授意货物未出库即签收并确认收入的财务处理事项。

  ★★“因此,安靠智电是否当时当年是否存在财务造假★★,与黄的刑事案件有着重要的因果关系。”律师表示。

  从2022年8月底获取保候审后,黄节根也以安靠智电涉嫌财务造假等事由,向监管部门进行过多次实名举报。

  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争议是复议的争议焦点,也是黄节根遭刑事指控的关键背景★★★。一场围绕提前收入确认是否财务造假的争议,正在揭开上市公司治理乱象。黄节根既是财务造假举报人,又是敲诈勒索案被告★,使得这场争端演变为上市公司治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交织的罗生门。

  黄节根及其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黄节根对媒体表示,是因为自己不愿配合安靠智电的财务造假行为出具2022年半年报,才招致公司报复,进而引发了该案件。

  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第一个是什么呢?所谓的财务造假是什么东西?所谓的财务造假就是★,财务造假跟财务的不严谨,那是两回事,造假是什么东西?是根本没有的合同,根本没有利润、销售对不对?就是说弄虚作假的★,你现在只是说提前说的话★★,对不对★★★?假如严谨的讲,它是提前计算(收入),对不对★★★?你说这是造假吗?你这个董秘讲话怎么一点都不严谨。

  3月19日,黄节根通过自己的公众号“黄节根——吹哨人”公众号发布个人文章。黄在其一篇《董秘不配合财务造假★,反被诬告敲诈勒索情况说明》(下称:《情况说明》)的公众号文章中★,用9页的篇幅★★,描述其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的相关细节,以及其与安靠智电实控人交锋的细节★,和他2022年8月26日在安靠智电公司办公地点被逮捕的前前后后。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