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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9:43    点击次数:487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现启动我校该项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报人须为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1、7、11、18人(全校)。

(二)台湾学生:本科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2、3、5人(全校)。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报材料: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与被录取时身份一致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在读证明(通过各校区自助打印机打印)

5.成绩单(通过各校区自助打印机打印,其中2023级本科生须提交高考成绩单、其他年级本科生提供百分制成绩单)

6.《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

五、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参照《填表说明》及《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系统申请操作指南》填写学生申请部分,提交辅导员与学院系统审核;同时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至知新楼A1002办公室,包含从系统导出《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所有内容呈现在一页,不得改动表格),在读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本科生院成绩证明章)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材料。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shixsgz2023@163.com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推荐候选人。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后确定拟获奖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中午12:00前

 

联系人:李虎老师64475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3年11月22日

 


【作者:    责任编辑: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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